征稿 | 万象新视界 · 镇海区第十四届视觉艺术展

发布时间:2026-06-08 浏览量:2062 点赞: 0 收藏

镇海区第十四届视觉艺术展为进一步繁荣我区文艺创作,挖掘培育本土视觉艺术人才,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,展现新时代经济社会发展风貌、人文底蕴与艺术创作成果,持续擦亮镇海艺术展览品牌,同时响应宁波市群星视觉艺术优秀作品展征稿工作部署,做好投稿作品评选、推荐、储备工作,特举办镇海区第十四届视觉艺术展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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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 组织机构  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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组织机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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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办单位

宁波市镇海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


承办单位

宁波市镇海区文化馆

宁波市镇海区美术家协会

宁波市镇海区书法家协会

宁波市镇海区摄影家协会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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展览时间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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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6年7月1日至7月8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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展览地点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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宁波市镇海区文化馆雄镇展厅

(骆驼街道民和路800号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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参与对象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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凡年满18周岁,户籍、出生地、工作地、常住地在镇海区的美术、书法、摄影爱好者均可投稿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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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品主题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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聚焦新时代城乡建设、生态文明、人文风情、民生幸福、非遗传承等主题,鼓励艺术创新、扎根生活创作,弘扬主旋律、传播正能量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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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品要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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投稿作品分为美术、书法、摄影三大类别,所有作品须紧扣主题,为原创新作,符合以下要求,无需装裱。

(一)美术作品:画种不限(雕塑作品除外)。注重反映生活,弘扬民族精神,讴歌时代风貌,有较高艺术水平和视觉冲击力。中国画尺寸为四尺到六尺;西画尺寸为全开150×150cm内,竖式。

(二)书法作品:书体不限,弘扬主旋律、传播正能量,积极向上的时代诗词或古今诗词名句。尺寸为四尺到六尺,竖式。

(三)摄影作品:反映现实生活,展现时代精神风貌,注重突出地方特色,有较强的思想性与艺术性。作品黑白、彩色不限,单幅、组照均可,组照数量限4-8幅内(不得在一幅作品里组合组照)。作品数码文件必须保证照片能放大制作展览用途。要求提交数码文件,数码作品文件名为:“序号《作品题目》作者姓名和联系电话.jpg”,多幅参赛作品须建一个文件夹,文件夹名称为“第十四届-作者姓名-联系电话”,投稿时请压缩打包后以附件形式发送至投稿电子邮箱,邮件主题为:“第十四届-作者姓名”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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奖项设置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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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)主办方将组织市、区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对参送作品进行评审。美术、书法、摄影各门类分别评选出金、银、铜、优秀奖若干名,所有获奖作者颁发区级荣誉证书。

(二)所有入展作品在镇海区文化馆雄镇展厅展出,展览结束后自行取回作品(具体时间另行通知)。

(三)活动将从获奖作品中择优推荐,报送参加宁波市群星视觉艺术优秀作品展。入选市级展览的作品,展后退件按市级主办方规定执行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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截稿时间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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截稿时间:2026年6月19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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送件地址及联系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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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)美术、书法作品送至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骆驼街道民和路800号镇海区文化馆。联系人:钟毓琳(美术),13586586094(区府短号667969);郑鑫媛(书法),13706844547(办公室电话56210292)。

(二)摄影收稿邮箱:3219994244@qq.com。联系人:朱晓峰,13958210033(区府短号650033);曲九九:18258791867(办公室电话56210292)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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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他事项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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参赛作品所涉及的肖像权、著作权等法律纠纷由作者自负,本次活动的组织单位有权将获奖作品用于有关公益宣传、展览、出版等用途,不再另付稿酬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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